浙大网新控股股东散伙 公司股权结构分散状态
2019-07-11 15:00:49|网络整理|股票
继同方股份“转投”中核资本后,A股市场中的“高校概念股”如今又将减少一只。
浙大网新7月11日发布公告称,根据高校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,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,网新集团的
继同方股份“转投”中核资本后,A股市场中的“高校概念股”如今又将减少一只。
浙大网新7月11日发布公告称,根据高校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,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,网新集团的股东网新资本、乾鹏科技、图灵计算机、融顺投资日前共同签署《关于解除〈股东共同声明〉的确认函》。同日,浙江大学旗下的圆正集团也确认与上述股东解除《股东共同声明》,上述五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。
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,网新集团的股东唐氏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和唐氏财经(香港)有限公司为关联方,形成一致行动人,合计持有网新集团17%股权;圆正集团持有网新集团10.68%股权;网新资本持有网新集团10.16%股权;史烈通过丽水正盈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和图灵计算机控制网新集团10.5%股权;潘丽春和张四纲则通过相关企业各自控制网新集团6%股权。
浙大网新进一步指出,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,网新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。但网新集团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,不存在单一控股股东,根据网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构成情况,自7月8日起网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由浙江大学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,浙大网新也随之变成“无实际控制人”状态。
2007年,网新集团确立了加强与浙江大学产学研合作的战略,鉴于浙江大学的支持在网新集团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,网新集团的股东网新资本、图灵计算机和融顺投资于2007年9月签署共同声明,声明与圆正集团保持一致行动。此后,网新集团股东阵营因交易转让等原因有所变动,至今年2月,圆正集团持有网新集团10.68%股权,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网新集团27.70%股权。
圆正集团等今日同时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称,网新集团股东解除《股东共同声明》,有助于更好地支持浙江大学聚焦教学科研主业,提升高校治理水平,对促进集中精力办学、实现高校教育内涵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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