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达网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期货 > 生产铸造砂未采取防范措施 青岛烟青玛钢厂被罚

生产铸造砂未采取防范措施 青岛烟青玛钢厂被罚

全文导读

青岛烟青玛钢厂因在生产铸造砂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,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,被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处以1万元处罚。
据了解,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接到群众反映,来到青岛烟青玛

青岛烟青玛钢厂因在生产铸造砂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,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,被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处以1万元处罚。

据了解,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接到群众反映,来到青岛烟青玛钢厂现场检查中发现,该单位工业铸造砂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,造成工业固体废弃物扬散,对周边居民环境产生一定环境影响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(七)项和第二款规定,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,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、流失、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公开资料显示,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就此事对青岛烟青玛钢厂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。

针对此事,青岛烟青玛钢厂方面告诉记者,之前就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,后期也已经进行相关整改。

46
分享一下
返回首页»

本文标题:生产铸造砂未采取防范措施 青岛烟青玛钢厂被罚
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aateda.com/qihuo/14239.html

免责声明:文章不代表泰达网立场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谨防风险。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 ,本站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。

上一篇:李 克强重申:我们坚决不搞“大水漫灌”

下一篇:中国铝业附属拟将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转让予云铝股份